研究生招生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03        阅读量:
  一、调剂规则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

  2.调剂考生需同时满足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调剂要求。

二、调剂条件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对可授予两个以上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除可在本学科门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外,本专业所属的一级学科与对应专业(专业名称相同)所属的一级学科间也可进行相互调剂。

三、遴选原则

1.应用经济学:总分360分;单科52分(总分=100分);单科78分(总分>100分)。

2.管理科学与工程:总分353分;单科51分(总分=100分);单科77分(总分>100分)。

3.工程管理专硕:总分189;单科47分(总分=100分);单科94分(总分>100分)。申请调剂工程管理专硕的考生须满足本科毕业满三年或专科毕业满五年的条件。工程管理专硕只接收初试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4.会计专硕(非全日制):总分211分;单科50分(总分=100分);单科100分(总分>100分)。会计专硕只接收初试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根据调剂考生的初试分数,择优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四、调剂流程

1.考生填报调剂志愿。

2.学院发送复试通知。

3.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科目包括:外语测试、政治理论测试(仅限于会计专硕非全和工程管理专硕)、专业测试、综合素质面试。

4.成绩合格后向学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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